环境审计定义的主要观点及其评价 [摘 要]国内外关于环境审计的定义存在审计主体单一性、审计对象不准确性、审计定义要素不全面性、审计种类不全面性等问题
环境审计是为了确保受托环境责任的有效履行,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依据环境审计准则对被审计单位受托环境责任履行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鉴证
该定义指出了环境审计的目标、主体、对象、依据及本质,说明了为什么进行、由谁开展、对什么进行、如何进行、本质特征等关键问题
环境审计自 20 世纪 60 年代诞生以来,在世界各国得到普遍推广,现已作为广泛适用的原则应用于企业高级管理,用以保证企业的运作符合政府的环境标准和公司的内部政策,数千家加拿大、美国、欧洲和亚洲的企业都具有自己的环境审计规划,政府也积极提倡和推动环境审计的进展
但关于环境审计定义的探讨仍然存在许多分歧,难以取得一致意见
本文在分析前人讨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审计的定义,并对其各个组成要素进行了分析
一、环境审计定义的主要观点及其评价(一)国外环境审计定义的主要观点国外有关环境审计的解释较多,主要观点如下:美国环保局认为,环境审计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法定机构对适用于环境要求的有关业务经营及活动所进行的系统的、有证据的、定期的、客观的检查
[1]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定义是:“环境审计是环境管理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借此,管理部门可确定组织的环境管理系统在确保组织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规章和内部政策的要求上是否充分
”[1]国际商会认为,环境审计是环境管理的工具,它是对与环境有关的组织、管理和设备等业绩进行系统地、有说服力地、客观地估价,并通过有助于环境管理和控制,有助于对公司有关环境法律规范方面的政策鉴证等手段,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weldon 的环境审计三阶段论的定义如下
阶段 1:由环境职业界对不动产进行调查,以便确定和发现这些不动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