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门参加事故事件调查处理主要内容一、监察部门参加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原则1、监察部门应参加涉及本单位人员的事故事件及组织背后问题的调查与处理工作。2、组织开展事故事件调查工作中,在查处事故事件本身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外,注重发现事故事件背后涉嫌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背后问题。3、监察部门参加事故事件及组织背后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依照国家事故事件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组织对事故事件背后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3)依据事故事件事实及背后问题调查结论,对事故事件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事件责任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5、 监察部门参加事故事件及组织背后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的主要权限是: (1)查阅、复制与事故事件及背后问题相关的资料; (2)要求监察对象就事故事件及背后问题调查处理中涉及到的履行职责行为、违规违纪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责令事故事件发生单位和监察对象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制度的行为; (4)提出补充调查和进行技术鉴定的要求。6、 监察部门参加事故事件及组织背后问题的调查与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尊重科学的原则。二、 事故事件调查处理1、 监察部门参加较大及以上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应当与安全环保、人事、法律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及时掌握情况,积极做好参加、配合工作。2、 监察部门参加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的程序是:派员参加事故事件调查组,参加调查取证及对事故事件责任认定与分析;在事故事件调查组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后与责任人见面谈话并形成事故事件事实见面材料,呈报单位分管领导,按批示意见或会议决议,根据管理权限作出处分决定。3、监察部门接到参加事故事件调查的通知后,应当及时确定参加事故事件调查人员,根据事故事件调查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根据事故事件性质,依据调查认定的事实和责任认定,与相关部门联动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4、 事故事件现场调查结束后,应当依据经过核实认定的责任事实,以事故事件调查组的名义形成责任事实见面材料。责任事实见面材料的内容包括:被调查人基本情况、事故事件调查结论、调查认定的责任事实。5、责任事实见面材料同被调查人见面时,应当由 2 人以上调查人员参加,被调查人应当在责任事实见面材料上签署意见,被调查人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