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安设防雷电保护装置;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自动报警,全电压(即各等级电压)断电、故障闭锁功能和断、馈电状态的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功能。2、所有监测信息传输至地面中心站。3、矿井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使用及维护3.1 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建立维护使用人员的责任制。3.2 安全监测装置在入井前,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通电试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的仪器,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3.3 因巷道贯穿等原因调整通风系统,需改变监测设施位置及其它参数或其它原因需安装监测设施时,由施工队组负责通知信息监控中心,信息监控中心按施工技术措施或书面请示通风管理部后进行安装或改变,且只有监测系统稳定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其他工作。3.4 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所有采煤工作面都必须实行瓦斯电闭锁。3.5 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井下部分应按计划分批3.4 瓦斯电闭锁的连接,涉及到信息监控中心所属之外的开关或设备时,由开关或设备所属队组派机电工完成,信息监控中心负责现场监护指导;变电所或其他地点监测设备需要沟通供电时,由井下机电队或供电开关所属单位派电工完成接线。3.5 安全监测装置要纳入工作面开工检查验收内容,监测装置未按规定安装齐全或质量不符合规定时,不得开工生产。3.6 施工队组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有关的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如移风机闭锁开关)、换风机(闭锁开关)等、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提前一天提出报告,经通风、调度、机电、安监批准后通知信息监控中心后进行。3.7 在安装供电系统及闭锁系统时,动力运行部必须根据供电及断电范围要求,提供供电及断电条件。安全监控设备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3.8 安全监控设备要定期维护调试,调试各项技术Xxx (单位)公司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进行校正;调试完毕后,必须仔细填写调试维护记录。其它传感器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