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至青铜峡公路钢筋集中数控加工制度第一条:为深化落实标准化施工活动,抓好工程建设过程中钢筋的加工质量,有效解决钢筋品种多变、批量大、形状复杂、精度高等问题,切实做到标准化施工、法律规范化管理,努力创建精品工程,在银川至青铜峡公路项目建立钢筋集中数控加工制度。第二条:钢筋加工厂房的搭建规模必须满符合标文件要求,满足使用要求。第三条:钢筋原材料要由监理办、中心试验室、施工场地试验室三方抽检检验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更换或清除出场。第四条:项目部必须建立钢筋集中数控加工中心,工程用所有半成品、成品钢筋全部由钢筋加工中心集中数控加工。包括单根钢筋的焊接必须在厂房内完成。第五条:钢筋集中数控加工中心需要配备各类钢筋数控加工设备,以便满足在施工过程中对各种不同种类钢筋的加工需求。第六条:单个钢筋笼的加工必须在滚焊机上机械加工完成,钢筋笼的连接及现场单根主筋的连接必须全部采纳机械连接。第七条:在数控加工设备满足生产的前提下,操作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岗前培训,能熟练操作设备并且具有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处理一般机械故障的能力。第八条:项目部需安排专人对钢筋集中数控加工中心进行定期检查,出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钢筋加工有序的进行。第九条:加强钢筋半成品的自检,每一种型号的钢筋在弯曲中心加工成型后,监理办要及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第十条:钢筋集中数控加工中心的钢筋原材料、半场品、成品钢筋必须分类摆放整齐,做好防锈保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标识牌。第十一条:现场绑扎钢筋尽可能采纳钢筋定位架控制间距尺寸,预制梁钢筋骨架必须全部使用定位架绑扎,吊装入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