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心、源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目的为了加强门诊管理,提高医疗安全和质量,更好地为病人服务,特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诊科室。三、内容(一)总则1.心源性突发事件指患者候诊或就诊过程中突发发生的、危及或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心源性疾病事件。2.心源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心脏骤停、急性心梗、急性心衰等。3.当发生上述突发事件时,门诊部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主任应根据事件性质、涉及的学科及人员数量,所需调用急救设备、药品及医疗器械等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二)人员准备1.门诊出诊的各学科和设有检查室各学科及后勤、安全保障部门主任、科长应保证通讯通畅,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2.门诊部即刻组织急救小组,进行抢救,组长为心血管内科医师。3. 门诊部各相关部门(临床科室、心电图、放射、药剂、检验、保卫、行政科室等)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培训到本科室每一位医师、技师、护士及员工并定期进行演练。(三)报告制度1.门诊部各楼层分诊护士和导医,一旦发现有心源性突发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必须据实向门诊部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缓报,报告主要内容是突发疾病患者的基本状况及初步印象。2.门诊部应及时向主管院长和医务科报告。(四)应急预案1.主要责任科室门诊部、各临床科室及在门诊部设有检查的辅助科室及安全、后勤保障部门。2.各责任科室应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救药品、医用耗材、器械及设备。3.“第一目击者”,在求助其他人员向心内科医师、门诊办公室报告的同时应即刻给予患者处理,为组织抢救争取宝贵的时间。4.门诊部主任、护士长作为总协调员,依据患者的情况,应即刻组织以心内科医师为主的急救小组开展抢救工作。任何科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拒绝参加救治工作,且心血管内科医师为救治的主治医师,门诊部护士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开展救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