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价控制措施1 目的为了通过广泛、深化、持续的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制定有效、可操作的安全控制措施,夯实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目标,降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编制该程序。2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危险源辨识的范围、方法、评价、措施制定的要求。适用于天燃气停运、销售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危险源辨识。3 职责3.1 安全副总组织本公司不可接受危险源的评审并批准。3.2 安全管理处是本程序运转的主管部门。3.2.1 在安全副总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制定活动的组织、协调。3.2.2 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各机关专业科室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制定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3.2.3 负责本公司危险源的评价及其信息发布,每年组织 1 次危险源调查和评价。3.2.4 不可接受危险源评价记录的留底存档。3.3 所属各基层单位3.3.1 负责本单位危险源识别、评价、措施制定、级上报,负责设备更新、新工艺等危险源识别评价措施制定。3.3.2 各所属基层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常规性安全操作章程的组织制定。3.3.3 所属基层单位负责大修改造、更新、扩龙涉及的危险源辨识、措施制定的安全方案的评审,提出意见。3.4 各部门对本部门涉及的相关方危险源识别、措施制定、沟通等,4 工作程序4.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范围4.1.1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验收评价:包括新、改、扩工程项目中的设计、施工、试运、操作;4.1.2 固定生产场所、工艺流程、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包括:管线和工艺管网;不利影响的危险源;或在工作场所附近,由公司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能力的适应性。4.1.3 施工作业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4.1.4 各种变更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4.1.5 自然灾害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a)自然条件及地质现象,如雷电、暴雨、洪水、地震等;b)地方病和流行性疾病及突发性中毒等情况。4.1.6 相关方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4.2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周期4.2.1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审批、立项后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项目投产后,生产过程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纳入固定作业场所管理。4.2.2 投产项目应在开工之前进行验收评价(作业条件基本相同的项目可直接引用前期项目评价结果)。4.2.3 固定生产场所每一年组织 1 次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