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常识点点清1、商品、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⑴ 商品:①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② 凡商品必须是劳动产品
阳光、空气、天然水是我们须臾不可离开的,但它们没有劳动的凝结,不是劳动产品,所以不是商品,没有价值
经过劳动加工出的太阳能、氧气和“自来水则另当别论
可见,作为非劳动产品的自然物,不是商品
③ 凡商品必然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劳动产品如不用于交换,也不能成为商品
如农民自产自消的粮食、农民向地主交租的粮食,虽然都是辛勤汗水浇灌出来的劳动产品;但自产自消不必交换,农民向地主交租属于超经济强制和剥削,并不是交换
可见,劳动产品并非都是商品
④ 自然物是一个永恒的范畴,劳动产品是与人类社会共存的永恒的范畴,而商品则是人类社会特定阶段存在的历史范畴
作为经济学概念,自然物和不用于交换的其它劳动产品,之所以不是商品,是因为,它们虽然具有与商品共有的属性——使用价值,但不具有商品特有的、本质的、社会的属性——价值——这是商品区别于它们的质的规定性
关于这一点,在“商品的基本属性”里将会详述
⑤ 商品和一切客观存在一样,是在运动中存在的
因此,我们认识商品,也必须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弄清“用于交换”的内涵和外延,才能准确地把握它
所谓 “用于交换”,是指劳动产品在被生产出来之前的准备阶段、在生产它的过程之中、进入仓储阶段、在商店货架上待售以及交易过程中,目标指向都是“用于交换”
离开了这个“用于交换”的运动过程或偏离了这个运动轨迹,就不再是商品了
③ 就是因为偏离了“用于交换”这个运动轨迹而未进入商品行列
同样的道理,经过商品交换后进入消费过程的“消费品”,或馈赠亲友的礼品、捐赠灾区的物品等,都已不在商品之列
某些消费品在消费过程中,其原有的使用价值(有用性)已不复存在而变成了“废品”并保存着原有的实物形态,所有者将其卖给废品收购站时,这些“废品”却重新恢复商品的形态,不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