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开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所引起的,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
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管委会主任是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均应当服从管委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五、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
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2
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推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检查、指导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它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事项
(二)运行机制 针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预测预警系统
要发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作用,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