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会战黄金季”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强化 XX 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 XX 地区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 XX 地区职工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州局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会战黄金季 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会战黄金季 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治餐饮环节食品安全。XX 地区共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55 户,其中餐馆32 户(2 户经营异常),企事业单位食堂 23 户。结合地区实际,行委市监局联合公安、社发等部门先后对食堂单位、餐饮饭馆等开展了 重要节假日食品专项整治 、 食品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 食堂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等餐饮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9 次。共出动执法人员 44 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173 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5 份,处理餐饮服务环节投诉举报 1 起。全区 明厨亮灶 建设完成 28 户(其中:餐馆 17 户、食堂 11 户),完成 量化分级 评定 53 户,其中:餐馆 30 户(B 级单位 8 户、C 级单位 22 户),食堂 23 户(B 级 5 户、C 级 18 户)。市监局通过大量宣传、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现场核查、督促整改等工作,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采纳切合实际的 明厨亮灶 建设工程。但由于 XX 地区存在市场搬迁问题,导致 XX 地区 明厨亮灶 建设工程未能全部完成。 (二)食品经营户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监局与全部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安办与各企业食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企业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与矿区企业外包队层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引导督促矿区企业食堂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索证索票台帐等制度,正确保存管理相关票据,法律规范增强餐饮服务单位事先预防和管控意识,健全食品安全溯源制。 二、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风险隐患 市监局对镇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明确相关责任,督促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指导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法律规范》等法律法规,杜绝采购使用高风险食品、禁止经营的食品等行为,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持证经营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食品原料进货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