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1-0030 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宝安华龙实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440811551203001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宝民路广场大厦 12 层 1209 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于 2025 年 2 月 16 日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布 挂牌方式以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万元)竞得甲方托付挂牌转让的 A011-0030 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二条 托付交易标的物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深地协字(2025)4906 号 2、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3、土地位置: 宝安区宝城 71 区 4、土地使用年期 50 年即自 1992 年 9 月 30 日起到 2042 年 9 月 2 日止5、土地面积: 1377
7(m2) 6、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3090 (m2) 其中: 宿舍占 100% 7、建筑容积率:≤ 2
25 8、建筑覆盖率:≤ 45%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05-2025-0118 10、产权状态: 已领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 5000088134 号 11、租赁状况:有租约
承租人为深圳市沧然实业进展有限公司
12、债务情形:无1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方法:地上有少量杂物由竞得人处理,费用自理
14、其他情形见深规土规许字第 05-2025-0118 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5、地价:已付清
甲方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行使权益、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四条 乙方同意受让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