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154—2025 无公害食品 近江牡蛎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近江牡蛎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近法牡蛎(Crassostrea rivularis Gould)活体和贝肉,其他种类的牡蛎活体和贝肉可参照执行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89
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
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
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GB 4789
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食品检验GB/T 5009
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
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T 5009
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GB/T 5009
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 5009
45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4962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GB 17378
6 海洋监测法律规范 第 6 部分:生物体分析NY 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SC/T 9001 人造冰SN 0294 出口贝类腹泻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SN 0352 出口贝类麻痹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3 要求3
1 感官要求活体、贝肉感官要求见表 1
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适用产品类型外观表面干净无泥污;外壳完整,承诺边缘有少量破旧活体活力离水时双壳闭合有力活体气味具有近江牡蛎特有的气味,无异味、臭味活体、贝肉组织生鲜蛎肉呈乳白色或灰白色,有弹性活体、贝肉水煮蛎肉具有近江牡蛎特有的鲜味和口感,无异味、臭味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