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项目临时用电报装及施工工程合同工 程名 称:XXXXX 项目临时用电报装及施工工程 工 程 地 点:发 包人:承 包 人:签 订日 期:二零一五年六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 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XX 项目建设施工临时用电报装及施工工程 1。2 工程建设地点:1.3 工程说明:1.4 工程内容: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设计、高压线路工程、箱式变压器基础工程、箱式变压器的运输、检测和安装工程、向供电局报装、设计、验收、送电、装表等内容,同时按商业模式办理用电报装手续、协调电力设计院提前开展供电方案设计。本次施工临时用电计划安装 KVA 箱式变压器.第二条:合同工期双方商定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令确定的日期为准。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3。1 发包人权利与义务3。1.1 为承包人的设计、报建、施工提供所需资料;3.1。2 提供开工准备条件;3。1.3 按时支付工程款;3.1.5 指派为发包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施工供电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3.1.6 承包人应支付给发包人的违约金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3。1。7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发包人认为不适合于在本项目工作的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承包人以下人员,经发包人要求,须在 48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承包人应在 48 小时内用经发包人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调离的任何人员。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调离管理人员的,每天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发包人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1)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者;(2)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施工场地现场管理规定者;(3)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者);(4)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5)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3。2 承包人权利与义务3.2.1 向发包人提供可操作的施工供电工程的设计方案及供电局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3。2.2 指定为承包人施工代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