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恩乡梁楼小学中小学老师量化考核评估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动素养教育,切实搞好我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法律规范教学行为,形成正常的教学秩序,使我乡的教学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律规范化的轨道,体现德育为首、教学为主、管理为本的办学思路,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才强校的战略思想,从工作全局出发,根据客观实际,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的原则
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办法主要根据老师完成工作的质量,通过每学期检查、评估、校长汇报、学生评议等综合评价,从德、能、勤、绩各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累计记分,从高到低给予奖惩,并作为以后评优选先、评职晋级、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老师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机构: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人员: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班子成员,检查完后由业务员李勇负责汇总考核统计
(二)老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1、德:包括政治观点,思想表现、品德修养,职业道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生活作风,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教书育人等方面,着重考核育人效果和职业道德方面
2、能:承担工作的完成效果及质量,重点在钻研教学大纲和新课程标准及教材、教学计划、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听课、评课、考试、家访记录、教研教改、期终总结
3、勤:视其考勤结果及参加会议、集体活动、出勤情况、是否按时交齐学校收交的各类资料进行评价
4、绩:期末考试成绩对学生、学校、社会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以上德占 5 分,能占 30 分,勤占 5 分,绩占 6 0分(一)老师考核评价细则1、“考”德(5)分(1)能记住“十个不的承诺”和“贵州老师誓词”,并落实到行动上
(1 分)(2)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1 分),若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牵涉到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后果自负
(3)搬弄是非,造成老师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