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 总则 1
1 目的 为健全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逐步改善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 依据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3 适用范围 1
1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分支机构及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 )
4 管理原则 1
1 各企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秉承中国建筑“生命至上,安全运营第一”安全理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按本办法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 依据各企业生产性质、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一类:从事工程建设、生产加工、设备制造、租赁、矿山等危险性程度较高的企业; 二类:从事投资、房地产开发、设计勘察等企业
5 主要应对的风险 1
1 安全生产隐患风险: 防范应对由于安全生产隐患引起的企业经济损失或社 会损失
2 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防范应对由于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企业经济损失或社会损失
3 安全生产法律风险:防范应对由于生产活动、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违反法律法规,引起的企业经济损失或社会损失
6 释义 本办法中: “企业主要负责人" ,是指各级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企业有关负责人” ,是指除“企业主要负责人”之外的相关领导; “生产单位" ,是指项目部、搅拌站、加工制造厂、租赁站、采石场等
7 各企业依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规定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