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永中学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中永中学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经 2025 年 12 月 14 日全体教职员大会通过的第六稿)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老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阔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25】15 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2025】132 号)和温龙政办发[2025]1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从 2025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 二 ) 坚 持 “ 公 正 、 公 平 、 公开"的原则
坚持向骨干老师、一线老师倾斜,适当照顾老老师【离退休 2 年内可照顾工作量 50%(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 95%);离退休 5 年内可照顾工作量 2—3 节课时(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 100%)
】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实行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原则
实施过程评价,学期或学年累积,再结合结果评价和考核,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
四、一线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构成及权重 1、工作量津贴约占 25% 2、考核奖约占 30% 3、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老师及优秀团队奖约占 5% 4、期末老师教育教学考核奖约占40% 五、一线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各项目具体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工作量津贴 主要考核聘任者岗位工作超量、超课时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
1、超课时津贴(和两周及以上代课津贴)=临时代课金 15 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