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脸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察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云南省公路建设顶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个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法律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把好工程安全源头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公路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临时工程、特别复杂的工作内容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参考《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指导目录》,见附件。第四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除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共临时用电方案之外,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本办法中专项方案审查论证分为两类,一类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宇批准实施:另一类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参考指导目录),由施二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论证修改意见完善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第六条 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分包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单位进行复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阶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坟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义标准、法律规范及图纸等。(三)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针划。(四)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第八条 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应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项门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审,内审合格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报送监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