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智能调度规章制度为保障公司数字化公交战略思想的顺利实施,提高科技手段综合管理水平,实现运力资源合理配置,科学组织运营生产,强化运营动态的指挥和监督,法律规范运营秩序,提高运营效率,提高管理人员、调度员和司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特点,特制定我公司运营生产智能调度中心规章制度:1、调度中心作为生产运营指挥平台,全面负责公司各线路车辆的调度指挥工作
2、调度员必须保证第一班车发车前和最后一班车收车前调度计算机处于开机运行状态,如有特别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必须及时上报中心负责人和生产股做应急调度,如因未做上述处理而造成数据缺失或运营秩序混乱,责任由当班调度员承担
3、线路车辆、里程、中间站、考核站、行驶路线发生变动时,生产股应不晚于第一行驶车辆执行时告知调度指挥中心
调度中心在知悉后须及时修改或增减相关信息
4、系统所处环境正常时,调度员必须保证每日运营生产开始前“排班"及“生成计划”工作完成,并于每日运营生产开始前打开本系统中“调度系统”界面,确保在最后一班收车前该界面始终开启,具体调度于该界面下完成,以上内容须严格执行
5、调度员每天必须根据客观运营生产实际进行调度操作,发现基础数据出现错误应及时上报调度中心负责人和联系生产股
如因发现错误而未及时上报,致使驾驶员劳动所得统计产生错误,则后果及责任由场站负责当班执行调度承担
6、调度员有责任督导驾驶员通过车台设备客观反映车辆所处运营及非运营的具体情况,对于驾驶员因特别原因无法由车台完成的反馈操作,调度员可以手动帮助纠正并予以提醒
7、新增驾驶员、驾驶员员工卡丢失等驾驶员的信息发生变化,调度要在驾驶员上车前将新的信息进行录入或者更新,以保证此信息与基础数据信息一致
8、驾驶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在非线路运营情况驾车前,应于车台执行具体操作(加油、修车、保养等),待具体工作完成后,应于回归线路运营前将车辆切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