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载有为遵照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而提供关于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料。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1)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为真确及完整且内容无误导成分;(2)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它事实,致本公告内容含有误导成分;及(3)本公告所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根据公平合理的基准及假设而作出。 董事长报告 尊敬的股东: 本人欣然提呈北京物业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业绩报告。 致谢 本公司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联交所创业板上市,获得巨大成功。在此,本人谨代表本公司董事会就各界投资者对本集团的厚爱及坚定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本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发展实力大为增强,社会形象大幅提升。董事及经营管理团队有信心通过努力实现物美集团的快速发展,并以良好的业绩给各界投资者以持续的回报。 业绩回顾 零售网络‧355 间,较二零零二年增加 270 间,增幅 317.6%; 可比较店铺销售(同一店铺于不同期间确认的营业额)较二零零二年上‧涨 17.9%; 营业额人民币‧1,574,862 千元,较二零零二年增长 43.5%; 毛利人民币‧262,088 千元,较二零零二年增长 47.4%; 净利润人民币‧71,596 千元,较二零零二年增长 161%; 毛利率‧16.6%,较二零零二年增长 0.4 个百分点; 净利润率‧4.55%,较二零零二年增长 2.05 个百分点。 二零零三年是本集团又一高速成长,取得良好业绩的一年。本集团实现了店铺数量、销售额及净利润的同步大幅增长。坚持区域化的发展战略,严格的成本控制,有效的预算制管理,专业化的管理团队以及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本集团实现业绩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 本集团始终坚持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了可比较店铺销售同比大幅增长。本集团二零零三年可比较店铺销售较上年度上涨 17.9%;这是本集团净利润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连锁商业的竞争优势首先表现在区域优势,只有在一个区域内取得巩固领导地位,才能充分发挥连锁企业的品牌、管理、经营及配送的系统效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因而,本集团坚持区域化发展战略,致力于建立区域优势,优先巩固在北京地区的拓展。同时,本集团继续采用与国有企业合作的成功经验,扩展与国有企业的合作,并加快自行开发店铺,继续以低成本扩张的模式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