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质监标〔2011〕397号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地区间交叉检查的通知各设区市质监局、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更好地将我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其服务地方经济、提升区域品牌的作用
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行政监管和专用标志使用等工作情况开展产地自查和地区间交叉抽查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时间:自查工作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抽查组到位开展抽查工作时止
二、抽查时间:抽查工作计划于2011年8月15日起,为期一个月;检查组同时检查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标委会检查工作按闽质监标〔2011〕396号文件要求进行
三、抽查工作安排—1—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1
省局组织8个检查工作组,统一开展对全省范围类各地理标志产品工作情况的检查工作(分组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
每个检查组由各设区市质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成员由设区市局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同志和熟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产地代表组成,原则上检查组成员不超过5人
组长单位要负责安排落实抽查方案,准备好检查组的车辆,并负责将具体赴检时间和行程等事项及时通知受检对象所在地的市质监局
各组检查方案及检查组人员组成请于8月12日前上报省局标准化处,由省局统一确认后实施
四、检查范围、内容及方式1
检查范围检查对象为全省50个获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的产品(福建乌龙茶除外),以抽查的方式进行
每个设区市抽查有代表性的2个产品,原则上每个地市不超过3个产品
检查内容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各产品当地政策及产地特色,实地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产品获批保护后出台的政策情况:包括专用标志管理办法、产业政策、与产品相关的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等;(2)地理标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