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融產業的發展與變革企管系林正寶教授2009/3/6一、前言二、台灣的貨幣制度三、台灣金融市場的發展四、台灣金融產業的變革與未來五、結語一、前言產業(製造業&高科技業)是根,金融(服務業)是葉;產業猶如人體的「骨幹」,金融猶如人體的「血液」;各種產業的發展需要資金,挹注資金及提供投資的場所是「金融市場」。因此,一個國家的金融制度是否健全,金融市場的發展是否良好,對該國產業經濟的影響至深且鉅。(一)基本名詞‧貨幣的意義與貨幣的功能:‧──貨幣的意義在某一時期凡是能被普遍接受作為交換工具或償付債務之用的物品,皆可稱為「貨幣」。‧──貨幣的功能價值標準、交易媒介、價值儲藏、延期支付。‧──貨幣的演進商品貨幣,例如米、魚、布、貝殼、黃金、白銀↓等。金屬貨幣,例如金幣、銀幣等。↓信用貨幣,例如不兌換紙幣、存款貨幣(早期的銀行券、銀行各種存款)。↓塑膠貨幣,例如信用卡、(透過ATM)金融卡等。•資金剩餘單位及資金赤字單位:現實的經濟體系,收支相抵可以說是不常見的事,如果一個經濟單位的收入大於支出,則為資金剩餘單位(FundsSurplusUnits),反之,如果一個經濟單位的收入無法彌補它的支出,則為資金赤字單位(FundsDeficitUnits)。•間接金融與直接金融:•間接金融(IndirectFinance)主要是透過「金融中介」(FinancialIntermediation),如銀行,保險公司等進行資金的融通。投資人(資金剩餘單位)面對資金去處的資訊較模糊,存款者將錢存入銀行,並不知道銀行如何運用這筆資金。資金剩餘單位通常不擔心借款者的倒帳風險,代價是報酬較低。但企業(資金赤字單位)透過間接融資所取得之資金成本較高。•直接金融(DirectFinance)指的是資金赤字單位直接向資金剩餘單位籌措資金,而不透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籌措資金。直接金融常見的形式,在籌措長期資金方面有發行股票及公司債等,在短期資金週轉的籌資上,有發行商業本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等。直接融資必須充分揭露這家公司的財務訊息,及經營狀況,即透明化。企業透過直接融資所取得之資金成本較低。二、台灣的貨幣制度1.舊台幣時期:35年5月20日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自日本人手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1-7中接收台灣銀行及台銀券,並採最高限額發行30億元之(舊)台幣。當時台灣的生產事業及設施多遭戰爭破壞,急需大量資金從事恢復生產工作;又因政府財政困難,台灣銀行亦需墊付各軍政機關之經費,需要完全仰賴台灣銀行增加銀行券的發行,故(舊)台幣發行額乃繼續不斷增加,事實上(舊)台幣已成為管理紙幣本位制度。至38年6月14日(舊)台幣改制前夕,(舊)台幣發行額已達5,270億元,若再加上改制前夕台灣銀行即期定額本票發行額12,136億元,此尚未包括當時各商業銀行發行的定額本票,由此可見,當時通貨膨脹之烈。2.幣制改革:面對惡性通貨膨脹環境,38年6月15日台灣省政府乃以中央政府撥還台灣銀行歷年墊款之80萬兩黃金及撥借的1,000萬美元外匯為基礎,公告「新台幣發行辦法」,以舊台幣40,000元折合新台幣1元,進行幣制改革。依據當時「新台幣發行辦法」,新台幣以黃金、白銀、外匯及可資換取外匯物資十足準備,新台幣最高發行額限為2億元,惟此項發行額受到過去惡性通貨膨脹之慘痛經驗影響,以及當時認為台灣經濟活動水準僅達1937年的80%之影響,以致當時市場信用擴張大受限制,經濟成長呆滯。故於39年7月7日又實施「新台幣限外臨時發行辦法」,限外發行額以5,000萬元為限,後來由於經濟發展的需要,限外發行額逐年增加,43年財政部乃准台灣銀行「得以黃金、外匯及可資換取外匯物資抵充準備」,發行額可視準備金情況而增減,事實上,新台幣的最高限額限制已名存實亡。50年7月中央銀行在台復業,為因應經濟發展實際需要,正式放棄限外發行政策,改採伸縮性發行制度-管理紙幣本位制。3.貨幣供給的構成依據我國中央銀行的定義:M1A=通貨淨額+支票存款+活期存款M1B=M1A+活期儲蓄存款M2=M1B+定期存款+定期儲蓄存款M3=M2+準貨幣(quasimoney)準貨幣=郵政儲金+可轉讓定期存單(NCD)+外幣存款+外匯信託基金+外幣定期存單+外國人新台幣存款+金融債券+國庫券+儲蓄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