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煤集团关于下发《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单位、部门: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国家、省、市对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并正确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南煤政字[2007]第207号《南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南煤集团2013年9月18日南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目录1.范围2.编制依据3.一般要求4.设计和安装5.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其它传感器的设置7.使用与维护8.联网信息、报警信息、异常信息的处理9.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10.罚则11
其他附录A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图图例(推荐)附录B甲烷传感器标校方法1范围本细则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报警信息处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细则是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基础上,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总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监测和报警工作》以及省、市有关安全监控系统的工作要求,增加了避难硐室传感器布置;抽放监控传感器设置;二氧化碳、氧气、风筒风量等传感器的管理要求以及报警信息、异常信息的处理等有关规定
本细则适用于南煤集团
2编制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423-1995《空气中甲烷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