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重视进口设备质量隐患问题20XX年,镇江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成套设备1006批,金额4
检验发现36批(次)存在质量问题,货值达2089万美元,检验检疫部门均按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镇江地区进口成套设备主要是航空铝材加工、多晶硅铸造、加工设备、化工设备、船舶设备、金属加工机床、纺织印染机械、光学加工设备等为主
主要是镇江地区从事航空航天、化工、光学、船舶制造及新型太阳能等优势产业的企业从境外进口
主要来自于台湾、日本、韩国、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存在的一些质量和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机械、电气安全性能不合格、环保项目不合格、数量短缺及品质问题
其中很大部分是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如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装置或防护全、安全警告标识不符等
检验检疫提醒
进口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高度重视索赔条款
按照惯例,进口机电设备的索赔期及保修期一般为抵港之日起6至12个月,而由于进口设备的特殊性,更为合理的索赔期应为设备验收后6至12个月
一些企业往往忽视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和索赔期的设置,轻易放弃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
检验检疫相关负责人表示
他们将加大进口成套设备的检验监管,建立首席负责人制度,突出安全、卫生、环保等重点环节检验监管,建立重大项目进口设备检验监管协调机制
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指导企业降低风险,确保进口成套设备质量安全
第二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4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45号)第145号《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已经20XX年6月第1页共5页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