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为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XX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督〔2018〕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动全县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高水平教育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的原则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编办、发改、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组织领导、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推进指导、督查考核等
(二)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统筹全县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计划、分阶段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目标
(三)坚持对标查找,补齐短板的原则
开展对标查找,找准问题短板,逐项突破弱项指标任务,使每一所学校、每一项指标都能达到标准要求
主要问题有大校额、大班额、超大班额,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专任教师不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足,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达标,网络多媒体教室不达标,音乐、美术等第1页共11页专用教室配备不达标,计算机与图书更新率低,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不健全等
(四)坚持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原则
把保障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三、工作目标用7年时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