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6〕2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秘〔2016〕132号),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综合施策、两手发力、供需统筹、因地制宜基本原则,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促进节约用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总体目标。用8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二、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三)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计量供水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基础,要将计量设施建设作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在第1页共5页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快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必须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已建工程已经建设计量设施的,要进一步完善;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要抓紧改建。通过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要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骨干工程与末级渠系产权分界点必须设置计量设施,由灌区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计量;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灌溉模式、供水条件、管理方式等细化计量单元,合理设置计量设施。(四)建立农业水权制度。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国家颁布的《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和《***省行业用水定额》,区分不同作物和养殖产品,综合考虑水源条件、工程配套标准等因素,按照灌溉用水定额,以土地承包权确定水权,同时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将农业用水量指标自上而下逐级细化分解到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具体工程。可以通过指标文件、水权证、定额水票等简便易用方式明确水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灌区或行政区域为单元,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市场。鼓励用户转让节水量,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予以回购,保障用户获得节水效益;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节水量可跨区域、跨行业转让。(五)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大中小微并举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强化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提高管理单位运行效率,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成本控制,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需求,有效降低供水成本。建立县级财政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激励机制,重点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有成效的乡镇倾斜。(六)加强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实行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制度。供水单位应创新征收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按水的流程延伸管理范围,直接收费到行政村、村民组或农户,引导农户直接参与水利工程管理,减少水费征收环节,提高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到位率。加强水费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征收资金的效益。第2页共5页(七)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建立与区域水资源和气候条件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