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探究票据丧失适用公示催告制度票据作为有价证券,票据权利与票据是密不可分的
持票人一旦丧失票据,便失去了行使票据权利的法律依据,造成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的障碍
但失去票据的人,并不意味着票据权利也随之消灭
关于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我国《票据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均作出了规定,其中,申请公示催告又是失票人排除障碍最常采用的法律救济方式
自2000年至2007年6月末,洛阳市辖区金融机构共办理票据遗失手续的162件(次),但辖区人民法院仅受理并审结公示催告案件18起,仅占票据遗失事件的11
由于相关法规对《票据法》涉及的公示催告制度规定不够完善,致使票据遗失后,失票人极少通过公示催告程序补救票据权利
本文试从公示催告制度的一般性规定出发,通过对公示催告的申请主体、适用对象、公告以及除权判决的效力等问题加以分析,提出完善我国票据公示催告制度的若干建议
一、对“票据丧失”的理解对于什么是票据丧失,我国《票据法》中没有规定
通常理论上认为,票据丧失,是指持票人非出于本意而丧失对票据的占有
票据丧失包括相对丧失和绝对丧失
票据的相对丧失一般是指票据被盗、被抢或者遗失的情形,即票据在物质形态上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脱离了原持票人的占有,在票据相对丧失的情况下,如果失票人不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票款很容易被他人获得
票据的绝对丧失又称票据消灭,是指票据从物质形态上已经发生根本的变化,比如票据被焚烧、被洗化或被撕成碎片等,出现这种情况,失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票人暂时不能行使票据权利,但在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后,最终还是能够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由于票据的丧失在票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