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监局关于《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加强全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全面落实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以下简称《冶金规定》)、《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17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54号)和《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2号)等规定、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要意义1.指导思想。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事故调查处理为主要抓手,以宣贯《冶金规定》为契机,全面落实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深化冶金行业专项整治,突出监管重点,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保障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冶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新台阶。2.工作目标。明确全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法律法规体系,促进冶金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改善作业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增强事故控制和防范能力,促进冶全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3.重要意义。据安监系统统计,我省共有冶金企业420家,从业人员14万余人。冶金行业产业链长,技术含量高,涉及有起重、运输、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生产等多种专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点,极易发生喷溅、煤粉爆炸、气体火灾爆炸等各类安全事故。近年来,随着原材料需求的迅速增长,冶金行业产能迅速扩大,加之受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几起伤亡惨重的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因此,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以《冶金规定》为抓手,切实把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和工作步骤;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广大冶金企业要认真贯彻《冶金规定》,全面落实在安全资金投入、物质保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完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4.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支撑体系。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及时调整和充实熟悉相关业务的监管人员,同时要做好相关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冶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了解冶金生产工艺,掌握冶金企业安全检查方法和安全隐患及危险源辨识方法,拥有与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知识,以满足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要密切加强与本地区大中型冶金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工作联系,调整和充实冶金行业专家库,充分发挥好专家在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调研,进行事故隐患评估,开展安全技术咨询和安全技术论证,参加事故调查,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安全标准化考评,安全科技成果鉴定,制订相关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标准及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5.强化源头管理,严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