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方案VIP免费

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方案_第1页
1/2
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方案_第2页
2/2
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本次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税收管理力度,充分运用gps卫星定位等高新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全面掌握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状况、合理调解土地级差收入,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促进全市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目标任务本次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目标任务是。完成对全市范围内应税土地面积的全面普查,有效消除人工测量的随意性和误差值,澄清土地使用税税源底子,建立准确的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为加强土地使用税管理奠定基础。三、组织机构为把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各县(市、区)地税部门负责税源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普查工作所需经费,保证土地测量核实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专业土地测绘单位的监督。四、普查对象本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对象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一)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企业占地;(二)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与应税面积不符的企业占地;(三)企业主动申请核实的占地。五、方法步骤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20日)。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普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第1页共2页县(市、区)地税部门确定拟测量土地清单。企业实际占用土地有土地使用证的,以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面积作为计税土地面积。2.实施阶段(9月21日-11月20日)。各县(市、区)地税部门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专业土地测绘单位(以下简称专业土地测绘单位)开展应税土地测量核实工作。测量结果经县(市、区)地税部门和当事人确认后,作为计税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根据证书确认的占地面积予以调整。3.总结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地税部门将《各县(市、区)土地普查统计表》及普查工作总结,分别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地税局。六、工作要求(一)加强工作配合。各县(市、区)地税、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协作与配合,有条不紊地做好普查工作。(二)保证工作质量。各县(市、区)地税部门要按照确定普查对象的三个原则,全面掌握需测量核实的应税土地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拟测量核实的对象,确保需测量核实的土地“一户不漏”;国土资源部门要监督专业土地测绘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组织实施,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及时。专业土地测绘单位可利用gps卫星定位等高新技术手段,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测量任务,并对测量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负责。(三)建立土地信息档案。普查工作结束后,县(市、区)地税部门要建立、完善应税土地档案,“一户一档”,并将经确认的测量结果输入财产税管理信息数据库,做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依据。第2页共2页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方案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