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部二工区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
1为规范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部二工区关于混凝土拌和站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部二工区自建的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的管理
第二章拌合站基本概况2
1设置原则(1)混凝土采用集中加工、集中生产、集中供应,前期需要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达到铁路总公司相关规范规定的耐久性要求
(2)充分考虑混凝土需求量与生产能力的配套
(3)根据供应范围按实际需用量的1
5倍配备混凝土输送车
桥梁施工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汽车输送泵
(4)拌合站的所有场地已完成混凝土硬化处理,粗细骨料存放分为合格区和待检区,用隔墙隔开,隔墙高度2
5m,场内设置集水池、废水沉淀池、污水过滤池和洗车区,供电、供水的管线布置规范
(5)混凝土拌合站按照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事前试验、事中监控、事后把关”动态监管,确保混凝土生产质量,拌合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及质量追溯的目标
系统应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1重点场所及关键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报警提示等功能
信息系统功能、系统配置、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等应满足工管办函【2013】283号有关要求和规定
2混凝土拌合站设置为保证砼运输时间和质量,经过现场实际考察,结合工期情况,本工区共设混凝土集中拌合站4处,其具体设置情况见下表:2
2-1混凝土拌合站分布表序号拌合站编号及规格位置供应范围114#砼拌合站(HZS120型)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