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近年主要工作总结五年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中彰显了民政职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执政惠民能力不断增强今年以来,全市有983916人次、1034393人次分别领取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174.5元、84.3元,月人均补助较XX年分别提高了78元、61.7元,增幅分别达80.8%、273%,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市共有农村敬老院133所,敬老院床位数15605张,实际入住老人13023人,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散居供养标准分别为2400元∕年、1800元∕年,较地震前分别提高880元、437元,增幅分别达58%、33%;“5.12”汶川大地震后,临时生活救助1371764人,发放灾民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26059.1533万元,后续生活救助701528人,发放后续生活救助资金43222.64万元,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市民政系统灾后重建项目共有1764个,已开工项目1763个,开工率99.9%,完工项目1692个,完工率达96%。这些成绩,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服务了全市工作大局,彰显了民政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市民政事业稳步发展基础设施极大改善。近年来,尤其是“5.12”汶川大地震后,我市基层政权阵地建设、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可喜的成绩。民政局灾后恢复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共有12大类,敬老院计划目标数122所,目前全市敬老院开工122所,已经竣工116所,占计划建设项目总数的95%。社会福利院全市重建6所,竣工4所,占计划建设项目总数的67%;其它的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居委会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争取尽快完成并交付使用。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按照“扩面、提标、规范管理”的要求,在抓好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各县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截止目前,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平均值分别达到250元/月和112.5元/月;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提升了城乡医疗救助效率;结合实际,建立了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安排了临时救助生活专项资金。全市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为辅助、临时生活救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逐步完善。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升。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救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认真做好救灾的物资储备工作,建立了应急救灾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救灾应急管理预案和救灾评估体系,认真落实各项救灾工作措施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加快推进全市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全市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共21个,截止目前,已全部开工,竣工5个。其他事业健康迅速发展。1、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福利企业94家,安置残疾职工3609人,占职工总人数48%,安置残疾职工较XX年增加1799人,增幅达99%;近年来,市慈善会接受和吸纳社会各界捐款29099.23万元,全市福利彩票销售51661万元。2、双拥工作成效明显。全面做好了双拥模范创建准备工作,今年9月已接受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验收,力争实现“三连冠”。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促进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在今后的工作中,民政工作要以“搭建一个平台,实现五点突破”为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推进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搭建城乡社区平台。切实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实施社区建设重点工程,创新社区管理,搭建城乡社区平台。1、建立保障机制,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力度。各县要将社区人员基本报酬、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社区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办公用房不低于300㎡的标准配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保证社区办公有地方、服务有阵地、活动有场所。2、增强服务功能,切实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一是要健全服务网络。发展和完善城镇、街道、居委会三级社区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要突出服务重点。尽最大努力做好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各类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的帮困救助和保障工作。三是要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制度,推动社区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突出重点,实现五点突破。民政工作要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