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第一篇: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本项目部制订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本制度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中查出或发现的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的事故隐患,检查部门、人员要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安全管理部经分管生产经理批准后,签发《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指令停工进行整改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初步评估,必要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4)、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隐患类别;2)事故隐患严重程度;3)影响范围;4)影响程度;5)整改措施;6)整改资金预算、来源及其保障措施;7)整改目标
(5)、凡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四定”原则,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6)、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按整改期限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及时通知整改复查部门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的单位、项目,应立即停工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报告整改通知书签发部门,申请审查验收,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7)、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及时成立隐患管理小组,第1页共6页小组由单位领导负责,及时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