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责任制度,规范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行为,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发展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驻外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业务单位),其他公司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合同是指经贸类型的各种法律文件
涉及项目投资的法律文件按照投资管理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公司综合计划部(以下简称计划部)是经贸类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编号的申领、合同履行情况的统计、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法规室(以下简称法规室)具体负责客户资信调查、建立客户档案;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负责合同审核及审批程序的完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管理;指导各业务单位建立和规范合同管理机制
第六条各业务单位的负责人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合同的业务风险审核责任
法规人员协助负责人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核,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第二章 资信审查 第七条公司将对所有业务合作对方按其资信情况实行三档 A 级管理
第八条第一次与我公司合作的国内外中小型企业属于 A 级企业
对于与 A 级企业合作的合同,必须在业务操作上采取可靠的保障措施,使我方不承担风险
对于 A 级企业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执业许可证、技术等级证书;可相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简历、财产所有权证明、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在一年内与我公司合作过,商业信誉良好,资信状况较好的中小型企业和第一次与我公司合作的国内外大型企业属于 AA 级企业
对于与 AA 级企业合作的合同,也应在业务操作中要求对方提供一定的保证措施,将我司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对于 AA 级企业应提供一般性的企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