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 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 第四条 项目的范围(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
(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第五条 项目的来源(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 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
第七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
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 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九条 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
第十条 需向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
第十二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开支
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 1%左右作出安排,由总工室掌握使用
□ 成果的评审、鉴定 第十三条 成果申报 项目完成后,承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