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教学提纲【课程标准】“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就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武;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能力目标: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情感态度价值观:热爱生命,珍惜西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尊重生命,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尊重权利,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暴力。【知识结构】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生命与健康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人格权与生俱来生命与健康权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人身自由权是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生命健康权受侵害时的法律救济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放弃生命健康权的恶果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远离暴力文化【教学过程】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引言了解生命健康权本课的主要内容认识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活动一:★以上行为,侵犯了人的什么权利?侵犯了人的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1)人格权的重要性(教材P24)(2)人格权的构成及其特点构成: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特点: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3)生命健康权的地位——首要地位活动二:①班主任将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留下来继续做作业,不完成就不许回家;②个别企业对工人下班进行搜身;③自选商场保安拘禁偷窃嫌疑人。★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这些行为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人格权的组成部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津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4)人身自由权含义: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津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作用:享受其它权利的基本保障。侵权行为: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活动三:★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未成人的受教育汉,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我国杜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等方面考虑。(P27“相关链接”)(1)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2)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二、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1、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活动四:★以上图景中,人们在行使什么权利?人们在行使生命健康权。★我们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行使以上权利?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如上图: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保持身心健康干完好状态;有生理、心理疾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原来的健康状况。(其他由学生补充)(1)生命健康权的具体内容(P28)(2)注重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一种责任(轻生、自残会给家庭、社会带来不良后果)活动五:★上述行为哪些属于合法行为,哪些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小王和家人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因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小王和家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一定限度损害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的必要限度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小红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