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处处保护(第1课时)学情分析作为未成年人,初中生属于弱势群体,在现实社会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当这些侵害事件发生后,许多初中生不懂得自己可以获得保护,或者不懂得如何保护在他们的权益遭到侵犯时,应该让他们知道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武器。让学生了解这些基本内容,有助于学生维护自己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健康成长。教学目标: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基本内容,使学生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知道未成年人应该受到哪些方面的保护,并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配合社会各方面的保护,使自己健康成长。2、知识与能力:知道未成年人处处受法律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培养初步正确判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和行为的能力,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3、过程与方法:通过“探究园”的活动,了解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方面的保护中享受有哪些权利;学会正确判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和行为,探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结合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学习“法律导航”,从理性的层面进一步体会未成年人享受的基本权利,理解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通过“实践与评价”的活动,提高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社会调查的一般方法。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过程第一课时家庭保护、学校保护(聊天式导入)让学生自己谈谈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教师引入话题:国家为了防止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这些方面的侵害,制订并实施相关的法律来对未成年人进行各方面的保护。让同学们开始了解国家通过立法在家庭、学校、司法和社会四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情景教学)师:家庭是我们健康成长的摇篮,家庭是我们成长的避风港;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某些家庭不但没有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且使用不当的教育方式使一些未成年人产生畸形心理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晋城抓住5恶少,均来自离异家庭》:强奸、轮奸、抢劫、盗窃,5名15岁至17岁的青少年竟在春节前后猖狂作案30余起。日前,晋城市城区警方向媒体公布了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据警方介绍,这5名犯罪嫌疑人为王屹洁、李冬、郭冬生、王沁凯、李晓生(均为化名),其中王沁凯年龄最大为17岁,王屹洁只有15岁,其余3人为16岁,均为未成年人。春节过后,晋城市城区公安分局北街刑警中队连续接到报案,在外地人居住较为集中的中后河铁道附近,经常有人拦路抢劫,其中两名女青年被轮奸。通过对受害人的详细询问及案件发生的时间、作案人数、作案手段的分析,警方判断该案系同一伙人所为,决定并案侦查。经过大量调查摸底,家住中后河113号的郭冬生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3日晚,北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中后河铁道附近时,发现与通报特征十分相似的3名男少年形迹可疑。3人迅速被带回派出所审查。经警方突审,王屹洁、郭冬生、王沁凯终于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紧接着,李冬、李晓生也被警方抓获。经审讯,这伙青少年犯罪团伙仅在今年就对5名女青年实施强奸,并对其中2人进行轮奸,并大肆盗窃电线、电缆、铝材等物,涉案金额达3万多元。另外,他们还以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劫现金。警方在破获该起案件后,分析了这5名青少年犯罪的共同特点:他们均过早辍学,其中“最高学历”竟为初中毕业;这5人中,有3人的母亲为歌厅经营者,家庭管教不严,长期夜不归宿又无人过问。他们经常出入网吧,网上的色情信息成为他们接受的“惟一”教育,而这正是导致他们犯罪的根源。编后:“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少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16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尚秀云说“纯洁无瑕的孩童成为少年犯,归根结底,问题往往出在将孩子抚养长大的父母身上。问题少年往往是问题父母的产物。”这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