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二节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律监督学习目标: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2.有法可依的含义和意义(记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含义、意义。(读熟)3.法律监督的内容、主体、意义。4.立法监督的内容、意义/执法监督的意义/司法监督的主体、意义。(读熟)5.公民享有哪些监督权,形式、意义。6.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青少年的要求。(青少年怎样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前提和先决条件中心环节重要条件重要保障2000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一部有关国家立法制度和规范各类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我国各级各类立法主体都要根据宪法和立法法来开展活动。《立法法》堪称“良法”的“通行证”思考:谈谈对“有法可依”重要性的认识,你如何理解《立法法》堪称“良法”的“通行证”?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先决条件•2011年10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介绍了白皮书有关情况。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一名父亲将他作恶多端,横行乡里的儿子打死,父亲认为自己为国家和社会出掉了一个毒瘤,村民称赞父亲是“大义灭亲”。思考:是否因为父亲为国家和社会出掉了一个祸害就可以不处罚他,法律是否可以网开一面呢?为什么?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1997年11月26日,国务院授予济南交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交警支队荣誉称号。为了强化执法教育培训,提高交警读物整体执法素质,济南市交警支队先后举办了一系列的交通法规培训班,开展了理解,背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活动,并举办有奖竞赛。思考:结合济南交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事迹,谈谈对执法必严重要性的认识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2005年4月,贵州六盘水人王元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2011年,“真凶”徐丙权落网,2014年10月该案重审,六盘水市检察院撤诉,确认“王元松没有犯罪事实”。获释后的王元松获赔300万元。六盘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杉在央视向王元松公开道歉。•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真凶赵志红落网。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呼格吉勒图案原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已于17日下午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河南籍周姓民工非正常死亡案件。2015年1月3日,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对此前已经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的“12·13”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和任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批准逮捕。受害者家属也于当日同意对周某非正常死亡原因进行法医鉴定,检察机关将依法尽快组织鉴定。•以上案件中执法机关机关和执法人员还存在什么问题?案例四:2013年9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徐才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军委副主席,2014年6月因贪污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周永康,原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2月5日,被查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令计划,原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2014年12月2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