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爱在屋檐下教材精析教学目标1.通过学习,我们要了解家庭的特点;家庭关系的确立;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的不可选择性;家庭中亲情的温暖;抚养和教育子女是父母的道德和法律义务;父母理应受到子女的孝敬,孝敬父母长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孝敬父母长辈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要承担法律责任。2.通过学习,我们要具有认识自己家庭的能力,辩证地看待家庭中父母与子女权利义务关系;收集父母为家庭作贡献的具体事例的能力;感受家庭亲情的能力;孝亲敬长的行为实践能力;联系实际,分析家庭关系的确立和家庭结构的类型的能力。3.热爱自己的家庭,热爱父母,厌恶不孝行径;感受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和抚育,尊重父母的劳动和情感;体验尽孝后的快乐;树立家庭中的正确的是非观念,增强履行家庭义务的责任观念。教学方法学习本课内容时要注意联系个人生活实际,把平时习以为常的来自父母长辈的呵护予以总结和重新回味。根据教材中提供的案例,消除日常生活中同父母相处的隔阂和误解,理解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爱护,从而学会关心和孝敬自己的父母。知识梳理一、我知我家(一)家庭关系的建立1.家庭的含义一般来说,家庭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结合成的亲属生活组织。家里有亲人家中有亲情。2.家庭关系的确立家庭关系的确立有多种情况,具体如下:(1)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结婚,组成新的家庭。(2)因生育导致的血缘关系结合成家庭。(3)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收养而组成家庭。(4)随父(母)再婚组建新的家庭。(5)非婚生子女虽不一定与生身父(母)同住一起,但父(母)与子女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二)与父母的关系不可选择【问题思考】子女与父母的亲情,会因家境状况、父母地位甚至父母缺陷而改变吗?一般来说不会。因为对我们来说,在家庭关系中,最主要的是与父母的关系。我们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父母子女关系的确立,绝大多数基于血缘关系。血缘关系不会因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亡,也不会因家境状况、父母地位甚至父母缺陷而改变。你如何理解与父母的亲情?轻轻告诉你不要在已成的事业中逗留着!——巴斯德我们与父母的感情,是天然生成的最自然的一种亲情。1.我们与父母的关系是不可选择的父母子女关系的确立,绝大多数基于血缘关系。我们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这种关系是不可选择、无法改变的。2.我们应发扬家庭的良好传统(1)我们要认识自己的家,特别是要了解自己的父母。不管出生在什么家庭,总有值得称道的地方,值得我们骄傲的理由。(2)要了解、继承家庭的良好传统,充分发掘自己家中好的家风和传统。学习家人的优秀品质,立志为家庭作出自己的贡献。二、我爱我家(一)大人讲我小时候家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我们的港湾和第一所学校。父爱深沉,母爱无私,父母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父母视我们为掌上明珠,无微不至地关心、爱护我们,使我们尽享家庭的亲情和温暖。【问题思考】回忆小时候受父母呵护的甜蜜时光,把自己的童趣讲给同学们听。在你的家庭生活经历中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如生病、惹祸、得到夸奖)是什么?父母当时是怎样做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同父母或家中的长辈共同回味小时候的趣事,同学之间相互交流。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一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事,也许是好事,也许是趣事,也许是让我们难为情的事,父母倾注了太多的心血,父母的奉献是无私的、不计任何报酬的。这种回忆,可以把父母对我们的爱重新展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感到家庭的亲情和温暖。(二)无悔的奉献在家庭中,母爱是最无私的。母爱是温暖的太阳,是辽阔的海洋,是肥沃的土壤,是无限的宇宙。而父爱如山,深沉严格。父亲撑起整个家,是子女的靠山,父亲辛勤劳作,教导子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既是亲情的自然流露、传统美德的彰显和发扬,又是当今道德和法律的要求。父母如果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子女,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三)感受家庭温暖【问题思考】在感激父母抚育、理解父母心情的基础上,能否把你最想对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