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刑法是惩治犯罪的法律武器教案目的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熟悉我国刑法的原则和适用范围,确区分罪与非罪,熟悉我国刑罚、犯罪的种类及主要罪名,培养学生解决简单刑事问题的能力。主要内容:第一节刑法概述第二节犯罪第三节刑罚第四节犯罪的种类及其罪名教学重点:第一节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犯罪第三节刑罚第七章刑法是惩治犯罪的法律武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听到某某犯罪了,某某被判刑了。那么什么是犯罪?什么条件才算构成了犯罪?犯罪后要又应受到何种刑罚呢?这都是本章要解决的问题。本章有四节内容: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务(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根据本阶级意志,通过国家立法程序制定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我国现行刑法主要是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2次会议通过并施行,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5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有关刑事的法律规范。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武器。(二)我国刑法任务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我国刑法的首要任务。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刑法必须把打击的锋芒首先指向危害国家安全、危害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切犯罪行为。现行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了12个罪名对此类犯罪进行打击,以确保我们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2、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是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行使各项权利的物质保障。刑法是我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然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章、第八章对此体现的尤为明显。3、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公民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公民充分行使这些权利,是我国保护“人权”的表现,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是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投身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此,我国刑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对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犯罪的制裁,从而有力地保障了社会主义民主和公民的基本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国家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的工作生活都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和良好的经济秩序。否则,国家经济建设就无法正常进行,国家的管理活动就无法实施,公民的一切权利就会失去必要的保障。所以,我国刑法把同这类犯罪作斗争也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总之,我国刑法就是要通过刑罚的手段惩治一切犯罪,保护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二、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刑法内容的、对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第3、4、5条分别规定了3个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一)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由刑法做出具体明确的条文规定。这一原则在我国刑法第3条的规定中得以体现:“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是17、18世纪在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如洛克、贝卡利亚、费尔巴哈等倡导下得以确定的。它排斥习惯法,禁止类推,刑法效力不溯既往等,对促进法制的健全与完善,具有积极意义。我国79刑法吸收了这一原则,同时规定了类推制度。97年修改刑法时,在新刑法中取消了类推制度。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表明我国刑法注重人权保障的价值取向。(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一规定确立了“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宪法第32条第2款确立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治原则在刑事司法中的体现。这一原则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