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吴林街道中学七年级政治上册第四课《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教案新人教版二、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更加珍惜自己的学习机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本课时的教学难点。因为初一学生法律知识较为贫乏,对宪法、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等概念较为生疏,接受起来较为困难;受知识水平所限,对于受教育与个人、国家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生把握起来也有较大的难度。教学中,一定要紧密联系实际,利用通俗生动的事例材料,深入浅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表达观点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等,以达到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思路教学主要围绕“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怎样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两个方面展开,具体通过“情景导入,自主感悟―――师生互动,合作探究――回归生活,拓展升华――-成果交流,积累收获”四环节实施课堂教学。其中设计穿插了四个板块:解读权利义务;维权利尽义务,我在行动;回归生活,积累收获;搭建创新实践平台。使学生深刻体会到“要上学?”“为什么上学”?怎样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教学方法与策略:以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为建构基础,采用情境教学法、活动探究法、小组讨论法和对比教学法: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进行直观演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引导学生通过创设情境等活动形式获取知识,以学生为主体,使学生的独立探索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活动组织能力。组织学生分组对比讨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及团结协作的精神。教学准备学生准备:课前预习教材的内容;观察了解身边同学受教育权利的行使和受教育义务的履行情况;搜集青少年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受教育权和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的案例;通过上网等渠道初步了解我国宪法和其他法律对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教师准备:搜集素材,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学活动环节一、【创设情景,自主感悟】儿歌《读书郎》\儿歌《读书郎》.f4v多媒体播放背景歌曲《读书郎》,之后教师展示对话与图片,营造课堂氛围。在贫困山区的一个山沟里,记者与一个放羊娃进行了下面一段对话:记者:今年十几岁?放羊娃:16岁。记者:怎么不上学?放羊娃:我放羊。记者:你放羊是为什么?放羊娃:为挣钱。记者:挣钱干什么?放羊娃:娶媳妇。记者:娶上媳妇干什么?放羊娃:生娃娃。记者:生下娃娃干什么?放羊娃:放羊。【设计意图:对比视频“读书郎”与“记者与放羊娃”的对话的目的,是使学生深刻体会到“要上学”。】教师:读了记者与放羊娃的对话,你有何感想?你愿意成为读书郎还是放羊娃?学生:贫穷→不接受教育→陷入了一代又一代放羊——挣钱——娶媳妇——生娃娃——放羊的怪圈→贫穷。教师导入:新学期开始了,我们就象歌中的读书郎一样,背着书包走进了课堂。那么你为什么要上学呢?今天我们就从法律的角度来聊聊上学这个话题。环节二、【师生互动,合作探究】板块一:解读权利义务——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活动一:相关链接法律解读]【设计意图:阅读法律相关条文,从法律的角度理解“为什么上学”。】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受教育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目前,我国在教育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一项基本法律,是制定教育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依据。法律解读:权利和义务其他法律受教育宪法基本权利和义务[活动二:故事启迪实话实说【设计意图:教师引导学生与唐晓静、刘伟和苏明娟对比,感悟“必须上学,只有上学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教师多媒体展示:全国研究生招生发榜,中国海洋大学英语学专业录取的新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