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发展概览20xx年12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全面规范指导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与社会和谐。环顾世界,职业安全与健康立法起源、规范于欧美发达国家。率先开启工业革命进程、较早步入工业化社会的欧美发达国家在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建设方面为世界作出了典范。工业革命与职安立法萌芽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从无到有,从单一的、零星的、只适用于某一特定范围(行业、地区、工人)的法规到综合的、全面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的基本法,并辅以一系列的从属法规和标准,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体系,经过了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一般认为,职业安全与健康立法萌芽于欧洲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随着欧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应运而生。工业革命发轫于18世纪60年代的英国,是以机器取代人力、以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取代个体工场手工生产的一场生产与科技革命。工业革命实现了从传统农业社会转向现代工业社会的重要变革,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凸显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危害。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推进,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矿难、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工业事故不断发生,促使人们从法制的角度来控制日益严重的工业事故。英国工业革命期间,雇员的劳动时间、劳动工资以及其他劳动条件均由雇主与雇员签订的“合同”确定,国家法律只保护签订“合同”的自由,而并不保护雇员应在良好的劳动条件下劳动。雇员常常被迫忍受苛刻的待遇,加上当时的工厂体制不健全,工人的安全与健康根本没有保障;尤其是当时棉纺工厂的劳动条件尤为恶劣,工时长,工资低,雇佣的多为女工和童工。1802年,英国议会首先通过了一项限制纺织厂童工工作时间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重要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英国随后在1833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工厂法》,该法对工人的劳动安全、卫生、福利等作了硬性规定,成为“工厂立法”时期的先驱。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推进,职业安全与健康立法也逐步发展起来。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步英国的后尘,加入“工厂立法”的行列。美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立法最先是在州级进行的,当时美国正值三年内战(1861—1864年南北战争),工厂里一片混乱,劳动条件极为恶劣,人员伤亡事故频发。1877年,马萨诸塞州颁布了美国第一个《工厂检查法》,该法的颁布大大推动了其他各州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的制定工作。上世纪70年代职安立法高潮20世纪初期到70年代,正处于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这一时期的工业生产已形成现代工业。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生产面貌日新月异。但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在职业安全与健康方面也带来许多新的风险和问题。期间,为适应生产发展,英国曾在1937年、1948年、1959年、1961年四次修改《工厂法》。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新科技革命推动社会经济、生产生活发生巨大变化,规范职安立法迫在眉睫,欧美诸国越来越感到只制定、颁布单一的、零星的、仅适用于某一特定范围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已不能适应工业发展的需要,必须把职业安全与健康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议题,单独制定一个统一的、综合的、全面的安全健康基本法。这一立法的酝酿过程终于在1970年代集中出炉,掀起了一波职安立法的热潮。1970年,美国率先颁布《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先前,美国试图推行《工人补偿法》以刺激企业投资,改善劳动条件,遭到失败以后开始考虑制定以推行安全健康标准为核心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1968年1月,约翰逊总统提出制定一个统一的、综合的、全面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计划,包括立法工作。到了1970年,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日益严重,尤其是铀矿工人的悲惨遭遇震撼了全国。在这种严峻的现实面前,国会经过激烈的争辩后,通过了全美统一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于1970年12月29日由尼克松总统签署后生效。这样,联邦政府改变了过去只由各州制定安全健康法规的局面,从而加强了对各州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的领导。英国在1970年也有不少社会组织和机构,特别是工会对国内已有的有关安全健康的法规是否足以保障所有劳动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