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街道办事处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为加强组织纪律性,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上班工作规定1、自觉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
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未到岗的,视为迟到,早于规定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的,视为早退(上班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
2、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因工作外出或上班时间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要向所在组室负责人报告,各组室负责人外出的要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
3、日常考勤实行签到,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党政班子成员带班监督
在职人员到岗时到党政办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签,凡发生代签行为,双方视作旷工一天处理
党政办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报街道主要领导审阅后张榜公布
4、实行不定时查岗制度,由街道主要领导或党政办负责对各组室、各社区不定时查岗
5、下社区期间考勤由分管领导及社区联系点领导负责,没有安排下社区的人员,由党政办统一考勤
6、上班期间衣饰整洁,仪表端庄,接待群众热情大方
二、请假规定1、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因事需要请假,个人先写请假条,报领导审批,并将假条交党政办备查
干部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书记或主任审批,副科级以上干部和1支书请假离开冷水滩一律由书记批准
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因病请假一个星期以上须凭医院出具证明
3、请假者假满后需续假的应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4、婚假、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页共12页三、其他1、每次大会单独考勤,不准缺席
2、大会请假由主持会议的书记或主任审批,其它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工作会议,由分管领导审批
3、无故不参加党工委、办事处组织的集体活动及突击任务的,视作旷工
四、奖惩规定1、考勤情况由党政办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奖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