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局关于全市系统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全市x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完善和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全市xx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xx部门形象,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各县(区)局、xx分局(所)应当在自己的辖区内聘请不少于5―8名、市局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不少于20名的行风监督员,对xx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和工作进行监督。第二条行风监督员应从各级人大、政协、纪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司法机关、新闻单位、乡镇党委政府、社区群众以及与xx行政管理有一定关联的政府工作部门和各类企业、个体xx户中聘请,具有代表性。第三条凡经批准聘请的行风监督员,聘请单位应颁发聘书及《xx市xx行政管理系统行风监督员工作证》。行风监督员应持证进行监督。第四条行风监督员的聘任期限每届为二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继续续聘。届时不续聘者为自行解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第五条行风监督员的条件:(一)关心xx系统行风建设,热心民主监督工作;(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联系群众,有-1(一)积极参加聘请机关召集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二)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保证政风、行风监督质量;(三)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泄露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活动内容;(四)自觉维护xx行政管理机关的威信和形象,不持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证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第1页共2页第九条行风监督员的组织管理:行风监督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市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和各聘请单位负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一)负责确定行风监督员的聘请范围和人选,落实、行风监督员的各项工作制度,解决行风监督员在参与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他们的工作予以支持和指导。(二)有计划地组织行风监督员对xx部门的一些重点工作和窗口部位进行巡视督查,使他们更好地了解、宣传、监督、支持xx。(三)市局和各单位每年召开不少于二次行风监督员会议,认真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他们通报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以便他们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四)及时向行风监督员发送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34-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