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小学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制度一、主评议干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建立起一套监督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自我约束的机制,从而达到提高干部素质,防腐倡廉,改进领导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推进民主政治进程,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目的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工作,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要把这项工作同组织、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同考核领导班子结合起来
二、民主评议的对象和时间评议的对象是学校任职两年以上的校级领导干部
民主评议的时间是一年评议一次,每次评议与年度干部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
三、民主评议的组织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要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统一进行,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加大对民主评议工作领导的力度,引导干部和群众正确对待、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工作,努力创造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会作为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的具体事宜,要认真做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民主评议的工作水平
学校成立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由学校党组织会同工会提名,提交教代会审议后,报学校党组织批准
校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设副组长1人,由学校工会主席担任,小组成员要由一线的教代会代表和学校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1、草拟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2、负责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第1页共4页3、对民主评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4、整理教代会代表的评议意见,统计测评结果,同时做好反馈和上报工作
5、监督、检查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结果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