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第一条:伤亡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1
凡发生未遂事故由各施工班组进行登记,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凡发生轻伤事故,于事故发生后口头报告分公司安全部门,月底填“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安全站
凡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告公司安全站和分公司安全部门,由公司安全站组织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凡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站,其中死亡事故再立即报送主管机关及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
凡属于“扭伤”事故类别的负伤者,必须持有医疗部门诊察后出具的可靠的诊断证明,并经班组长、工地、安全站确认后,所在部门方可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
属于轻伤事故的伤者本人,必须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报告班组长,过期不报者,不予补报登记手续
第二条: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1
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就近工作人员应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未经安全专业部门勘察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物证的位置,就近施工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事故的旁证资料
安全专业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临时性处理,详细勘察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责任者的口述材料,索取必要的旁证材料,事故现场的临时性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报告,并及时填写“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三条:事故责任的一般区分事故责任分直接、主要、间接、一定责任四种
确定责任第1页共3页时必须作到事实求是
根据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规定,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报告后确定
事故责任一般区分如下:1
受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本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职工,因本人违反安全施工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因职工本人玩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