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一)新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安全技术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一级),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环保部、各分厂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集团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集团公司属下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灼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二)公司内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
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五)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第1页共2页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六)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七)在大修或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