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为了加强社区干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社区干部的组织性、纪律性,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党委会议参照街道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本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第一条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者视为早退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元、2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20元、30分钟以内罚款3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3次以上视作旷工1天
第二条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凡病、事假、外出开会学习、出差、活动等均要按街道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先由分管人员准假后再上报社区主任;1天以上(含1天),报社区主任批准后报街道相关科室和领导审批;第三条工作人员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联系电话不通或不接的工作人员,发生一次罚款30元;通知紧急集合或召开会议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时达者,一次罚款30元;第四条遇有突发性或中心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按有关规定报街道审批;第五条社区所有工作人员都配有工作牌,应亮牌上岗,凡上班时间无亮牌上岗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第二篇: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打造七彩社区构建和谐家园滨湖家园社居委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为维护滨湖家园社区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肃纪律,使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执行签到制度,不得代签,发现代签者将严肃处理
请假需事先写书面假条
下面规定各类考勤方法:一、迟到
上班时间超过15分钟未到者
下班提前15分钟离开岗位未说明情况者
事先书面向社居委主要负责人请假,允许后方第1页共6页可休息;超过壹天的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方可休息
看病需提前请假,急病可电话请假,假后需补上书面假条(叁天内);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