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做到“四个不能”市国土资源局大力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贯彻落实《纲要》和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基地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从四个方面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一、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推进产权制度创新1、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积极引导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可以开放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土地和必须先征为国家所有后进入市场的土地进行明确界定
2、加快对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按年度用地计划实行农用地转用,任何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取得
实行“两种权利,一个市场”,按照“统一市场供应,统一市场管理”的原则,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流转统一大市场
3、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内容和形式的突破
除国家非盈利性公益事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先征为国有外,其他类型的土地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地域上不作划分,无论是城市规划区内还是规划区外都可进行
可以因企业破产、兼并等原因流转,也可以直接转让、出租、抵押、以地入股和合作经营等
4、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依财产权定价、依产权性质分配利益
保障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逐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同地同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区域、同类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20%;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价格不低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底价的40%
确保土地流转的利益分配最终主要落实到农民手中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收益,归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所有,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
其中50%以上存入规定的银行专户,专项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第1页共3页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