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井下跟班安检员和安检科科室人员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安检员良好的形象,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脂能作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特制如下管理制度:一、严格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实行几小时制,不得迟到早退,井下跟班安检员上下班时间:早班:7:30(入井)—16:00;中班15:30(入井)—24:00;零班23:30(入井)—8:00(第二日早出井)二、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每次罚款20元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对本人所管辖的区域必须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必须当场(或班后)写《三定表》下发对组,先期处理,每发现一条隐患整改不了(除特殊情况或队组整改隐患有客观困难外)罚当班安检员50元
四、当班安检员发现“三违人员”需罚款处理时,本人现场下罚款单送交被罚款手里,确认事实,无可争议,方可生效
“反三违”罚款金额,根据安全
管理绩效考核细则而定,缺额部分工资额扣除,超出部分予以30%奖励
六、抓好安全隐患的检查验收工作,对安监科交办的,上级、公司
本矿检查的问题及隐患,需安检员检查验收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发现一条未检查验收,或情况不明,罚款50元
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向调度值班室和安监站报告,既不及时采取措施也不立即报告罚款200元
酿成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八、尽责尽职的抓好本班的安全工作,努力杜绝本班发生事故,如果第1页共12页本班发生轻、重伤事故,按煤矿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处罚制度执行
九、积极参加本部门每周召开的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
十、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大检查(除上班外)
无故一次不参加,罚款50元
十一、安检员要作风正派,公正无私,不徇私舞弊,尽责尽职
如果,其他人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