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办税服务厅十项工作制度为了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和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创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根据省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冀国税发【2010】8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办税服务厅10项制度
一、办税公开制度(一)公开事项:1、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2、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内容和程序;3、办税服务内容、流程及适用范围;4、办理涉税事项服务承诺
5、税收政策;6、税务行政收费项目;7、税务违法处罚标准;8、办理时限;9、办公时间;10、咨询和投诉电话;11、其它应公开事项
(二)公开渠道:1、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公开上述事项;2、做好现场导税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3、通过咨询电话,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办税咨询服务
二、导税服务制度(一)办税服务厅应有导税台和导税服务人员,引导纳税人到相关的服务区域或窗口办理各类涉税事项
(二)发放税务文书、辅导纳税人正确填写涉税资料、1使用自助办税设施
(三)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讲解业务流程、解答纳税第1页共7页人咨询的涉税问题,对自己不能解答的较为复杂的办税疑难问题,主动引导纳税人到相关岗位咨询
(四)维持办税服务厅办税秩序
(五)导税工作人员要做到
主动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快捷的引导服务;熟悉各窗口职能及具体办税程序;注意仪表、税容整洁、举止端庄;文明礼貌、使用普通话、规范服务用语
(六)受理现场投诉、收集合理化建议
(七)如遇需要特殊服务的纳税人(老人、残疾人、孕妇等),导税员经过授权后应代为办理涉税事宜
三、全程服务制度(一)办税服务厅受理申请的涉税审批事项,应当按照“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
(二)前台受理
综合服务窗口为纳税人提供全程受理和引导服务,要做到:审核准确,录入正确,资料完整;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