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事、妥善处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校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
一、学校安全责任总责任人(校长)责任内容:1
明确学校的安全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全年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责任事故、无影响稳定事件、无师生刑事犯罪的“五无”工作目标和争创“最安全学校”的创建目标;2
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凡是在本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3
负责督促校办、财务室落实安全岗位职责;4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第一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主管责任人(副校长)责任内容:1
协助校长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目标,建立长效机制,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确保教职员工真正明确自己的职责,真正把自己的工作落实到位;2
要落实好安全责任状签定制度、外出活动审批制度、校园定期自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例会制度等,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定期开展班级、学校自查,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开展消防疏散演练),确保安全工作责任落实;3
根据本校实际,建立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争预案,把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制度化并负责督促教务处、政工处、总务处落实安全岗位职责;4
对分管部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部门安全责任教务处安全责任人责任内容:1
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负责教务处、实验室、美术室、第1页共27页音乐室、图书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微机室、电教器材室、校园网课堂;2
组织检查所属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考核、评批、奖惩,以确保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3
对本部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