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金返还管理制度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奖罚对应,结合公司目前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在岗所有职工
三、遵循原则1、取之违章,用之治理;2、功过各论,奖罚分明
四、安全资金来源1、安全督查科月度各类安全监管罚款(违章、隐患等);2、其他职能科室月度监管考核罚款
五、安全资金返还执行《流动红旗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安全督查科每月对安全生产各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对月度考核评比优胜的单位,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奖励
六、管理规定1、财务科对各职能科室业务监管考核的罚款,建立专项基金账户,并严格按会计管理中“收入、支出”记账模式,进行每月统计
2、各职能科室负责每月26前将月度考核罚款金额明细报送财务科,财务科根据罚款明细进行安全资金账户统计汇总
3、安全督查科负责每月28日前将流动红旗考核评比结果报送财务科,由财务科实施考核兑现
4、财务科每月将安全资金账户累计金额向公司全体职工公示,并接受监督,以确保安全资金规范运作
第二篇:安全奖金返还制度安全奖金返还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安第1页共8页全就是最大的保护”,体现“只有不出事故,才能达到利益最大化”,体现奖罚对应,根据矿安全例会精神,结合目前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岗干部职工
三、遵循原则:1、取之违章,用之治理
2、功过各论,奖罚分明
3、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敢于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在安全生产、预防事故、抢险救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